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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卻不以性命為念、也不看為寶貴、只要行完我的路程、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、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。 — 使徒行傳 20:24

不信者的靈魂在陰間的期望 — 張傳華

        很多華人對中國的傳統信仰,特別對靈界及來生的事,好像是知道,但卻是一知半解。當基督徒向人傳福音時,碰到有些不信者,明知道有天堂地獄,卻為了要陪伴、服侍已去世的先人,拒絕上天堂的機會,為的是要在地獄重見他的先人。這種孝心和親情,很值得欣賞的,但因一知半解而誤解,結果,不是人所推測和想像的那種情形,最後達不到目的,遺憾終身於來生的永恆裡。

        基督教的聖經有各方面的答案,對來生和末世(特別是世界末日的事),更描繪得清清楚楚。所有宗教都相信人有靈魂和身體,基督教更將之分為靈(spirit)、魂(soul / mind)、身體(body)。我們先來了解兩個重要背景:

一. 動物界與人類的靈魂問題。
神照著祂的形象和樣式造人(參創世記1:26-27),並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,人就成為有靈的活人(參創世記2:7)。「靈」是用來與神溝通的,所以人類有宗教生活,動物界沒有宗教生活,因為牠們沒有「靈」,只有「魂」和「體」。換句話說,動物是沒有來世的,投胎之說也沒有根據,因為沒有人知道他上一世是那一種動物,在今世投胎成為人。所以聖經說:「人的靈是往上昇,獸的魂是下入地」(傳道書3:21)。

二. 樂園、陰間、天堂、地獄有什麼分別?
根據聖經的指引,以上四個不同的地方,的確有分別。

  1. 樂園 Paradise:一個基督徒離開世界,進入樂園與基督同在。例如耶穌向被釘在祂身旁的強盜說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」(路23:43)。一般人會把「樂園」和「天堂」當作是同一個地方,其實不是,樂園是一個信耶穌者的靈魂暫時停留的地方,所以樂園的靈魂數量是會越來越多的。
  2. 陰間Sheol / Hades:陰間是一個暫時的狀況。啟示錄20:13-14:「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,他們都照個人所行的受審判,死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」。不信者的靈魂和陰間,等候到將來大審判時一起被交出來,扔在火湖一同受刑罰和滅亡。希伯來文 Sheol 在舊約有廣泛的涵義,可指陰間、墳墓、死亡、下面的世界、地的深處 (申32:22) ,NIV 譯作「墳墓」Grave。陰間的概念與中國傳統信仰的陰曹地府的概念略有相同之處,我們為何不在生前想辦法,讓來生不用去陰曹地府呢?陰間是一個不信者的靈魂暫時停留的地方,所以陰間的靈魂數量也是會越來越多的。
  3. 天堂Heaven:我們對天堂的了解甚少,因為聖經只有兩處提到「天堂」,就是希伯來書9:24 及 彼得後書3:22。天堂是神的居所,那裡有神的寶座。早期教父俄利根 Origen 相信人死後先到樂園受訓練,然後才進天堂。在(約14:1-4)耶穌因知道快要離世,就安慰門徒心裡不要憂愁,只管繼續完成他的使命人生,因為耶穌所預備的是「父家」,永恆的居所。天國是一個奧祕,天堂也是一個奧祕嗎。保羅說:「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,模糊不清,到那時,就要面對面了。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,到那時就全知道,如同主知道我一樣」(林前13:12)。在大審判之後,基督徒的靈魂就從樂園去到永恆的天堂了。
  4. 地獄 Hell / Gehenna:耶穌最常用 Gehenna 一字來描述失喪者的歸宿和刑罰的地方。Gehenna 是來自希伯來文欣嫩子谷 Valley of Ben Hinnom。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外一個深谷,在主前八世紀,當地人在這裡焚燒自己的兒女來獻祭給亞摩利人的神「摩洛」。從「兩約之間」開始,此地成為垃圾焚化的地方,也是把已處死犯人的屍體丟棄在這裡焚燒。所以有持續燒著的火 ── 不滅的火。耶穌還說那個地方有不死之蟲,「他們的蟲是不死的,他們的火是不滅的」(太10:38;賽66:24)。耶穌用這個地方來形容地獄,當時的猶太人是很容易明白的。按照聖經的記載,在大審判之後,不信耶穌者的靈魂就從陰間去到永恆的地獄火湖裡永遠受刑了。

這樣看來,在陰間的先人的靈魂,會否期望後人將來也下到陰間來陪伴他們,還是知道陰間的實況,極不忍心後人也來到這裡受痛苦及受刑罰?請看以下一段經文中的對白,記載在路加福音。

16:19 有 一 個 財 主 、 穿 著 紫 色 袍 和 細 麻 布 衣 服 、 天 天 奢 華 宴 樂 。
16:20 又 有 一 個 討 飯 的 、 名 叫 拉 撒 路 、 渾 身 生 瘡 、 被 人 放 在 財 主 門 口 、
16:21 要 得 財 主 桌 子 上 掉 下 來 的 零 碎 充 飢 . 並 且 狗 來 餂 他 的 瘡 。
16:22 後 來 那 討 飯 的 死 了 、 被 天 使 帶 去 放 在 亞 伯 拉 罕 的 懷 裡 . 財 主 也 死 了 、 並 且 埋 葬 了 。
16:23 他 在 陰 間 受 痛 苦 、 舉 目 遠 遠 的 望 見 亞 伯 拉 罕 、 又 望 見 拉 撒 路 在 他 懷 裡 .
16:24 就 喊 著 說 、 我 祖 亞 伯 拉 罕 哪 、 可 憐 我 罷 、 打 發 拉 撒 路 來 、 用 指 頭 尖 蘸 點 水 、 涼 涼 我 的 舌 頭 . 因 為 我 在 這 火 焰 裡 、 極 其 痛 苦 。
16:25 亞 伯 拉 罕 說 、 兒 阿 、 你 該 回 想 你 生 前 享 過 福 、 拉 撒 路 也 受 過 苦 . 如 今 他 在 這 裡 得 安 慰 、 你 倒 受 痛 苦 。
16:26 不 但 這 樣 、 並 且 在 你 我 之 間 、 有 深 淵 限 定 、 以 致 人 要 從 這 邊 過 到 你 們 那 邊 、 是 不 能 的 、 要 從 那 邊 過 到 我 們 這 邊 、 也 是 不 能 的 。
16:27 財 主 說 、 我 祖 阿 、 既 是 這 樣 、 求 你 打 發 拉 撒 路 到 我 父 家 去 .
16:28 因 為 我 還 有 五 個 弟 兄 . 他 可 以 對 他 們 作 見 證 、 免 得 他 們 也 來 到 這 痛 苦 的 地 方 。
16:29 亞 伯 拉 罕 說 、 他 們 有 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話 、 可 以 聽 從 。
16:30 他 說 、 我 祖 亞 伯 拉 罕 哪 、 不 是 的 . 若 有 一 個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、 到 他 們 那 裡 去 的 、 他 們 必 要 悔 改 。
16:31 亞 伯 拉 罕 說 、 若 不 聽 從 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話 、 就 是 有 一 個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、 他 們 也 是 不 聽 勸 。

從以上經文,我們發現一些真理和解釋:

        1. 人的靈魂在來世是有感覺的,因為財主說他「極其痛苦」。(24節)

        2. 人的靈魂在來生是有記憶的,因為財主記得在陽間還有五個兄弟。(28節)

        3. 人的靈魂在來生是有感情的,不信主的財主希望陽間的兄弟快信主得救。

        4. 在陰間受苦的財主,極不希望他的親人將來也來受苦,更不會自私地希望後人將來也下到陰間來陪他受苦。(27-31節)

        當你傳福音時,遇見不信者對先人的痴念,你可以把以上的故事告訴他們, 把先人代入財主的角色。先人如果愛你,必定不想你也到陰間去受苦。

        何況在來世,人的靈魂有地上人倫關係的記憶,卻沒有人倫關係的責任。請看下列馬太福音的經文:

22:23 撒 都 該 人 常 說 沒 有 復 活 的 事 。 那 天 、 他 們 來 問 耶 穌 說 、
22:24 夫 子 、 摩 西 說 、 人 若 死 了 、 沒 有 孩 子 、 他 兄 弟 當 娶 他 的 妻 、 為 哥 哥 生 子 立 後 。
22:25 從 前 在 我 們 這 裡 、 有 弟 兄 七 人 . 第 一 個 娶 了 妻 、 死 了 、 沒 有 孩 子 、 撇 下 妻 子 給 兄 弟 。
22:26 第 二 第 三 直 到 第 七 個 、 都 是 如 此 。
22:27 末 後 、 婦 人 也 死 了 。
22:28 這 樣 、 當 復 活 的 時 候 、 他 是 七 個 人 中 、 那 一 個 的 妻 子 呢 . 因 為 他 們 都 娶 過 他 。
22:29 耶 穌 回 答 說 、 你 們 錯 了 . 因 為 不 明 白 聖 經 、 也 不 曉 得   神 的 大 能 。
22:30 當 復 活 的 時 候 、 人 也 不 娶 也 不 嫁 、 乃 像 天 上 的 使 者 一 樣 。

        經文中「復活的時候」是指來世,「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」,因為天使沒有性別,所以天使沒有嫁娶。耶穌的意思是說,人在來世沒有嫁娶,也沒有人倫關係的執著。所以神很公平地賜給世人,在世上有幾十年的時間,是為來世永恆作準備,幾十年與永恆相比,的確微不足道。趕怏信耶穌吧!基督徒,趕快傳福音吧!


作者簡介:張傳華1975年畢業於伯特利神學院,獲神學學士學位。1985年獲建道神學院教牧學碩士,2008年獲建道神學院教牧學博士。1983年3月13日按立為牧師。曾任銅鑼灣潮語浸信會佈道所、灣仔浸信會、九龍城浸信會事奉、加拿大多倫多愛證浸信會主任牧師。現任美加華人浸信會聯會總幹事。1975年畢業至今,事主40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