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卻不以性命為念、也不看為寶貴、只要行完我的路程、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、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。 — 使徒行傳 20:24
聖經中有監督、長老、執事的名稱,解釋及見解各有不同,又因教會和宗派有不同的看法和傳統,對教會事奉的義工領袖稱謂也不一。例如有些教會認為長老就是傳道人,因為他們不喜歡牧師這個名稱,或認為牧師是恩賜而不是職事,所以長老便是教牧同工。也有些教會因為執事有僕役的意思,把它翻譯成「會僕」或「會役」,又覺得有點不方便。然而聖公會就把執事翻譯為「會吏」。又因為長執是牧師的同工,分擔牧師的責任,表示他們是在教會中服侍眾人,又是佐理牧師的工作,所以也有些浸信會,把終身的執事稱為「會佐」。查「會佐」稱謂,從李金強著:《自立與關懷 --- 香港浸信教會百年史 1901-2001》(香港:商務印書館,2002)一書的資料,香港浸信教會創設於1842年,起初命名為「皇后大道浸信會」,於1901年遂由該會華人信徒起而自組「香港浸信自理會」,同年按立終身執事,始稱為「會佐」。該會後於1936年6月轉稱為「香港浸信教會」(參《香港浸會月刊》1936年9卷第4、5期)。是華人教會中首先沿用「會佐」的教會,後來潮語浸信會也隨之取用。
甚至有些教會不用長老、執事的稱謂,而用「理事」、「值理」、「委辦」(committee),帶點民間團體慣用的職銜。教會為了事工,分成多個部門,例如傳道部、兒童部……..等,他們被稱為部長,有些教會必須由執事擔任部長,有些教會由信徒領袖擔任部長,甚至有些教會擬定部長就是執事。筆者也見過有些教會用「董事」(director)一詞,很重的公司制度,但對政府的註冊、稅務和責任上又確是有「董事」 的角色。各種的稱呼,各種的看法,沒有對錯的問題,我們無需花時間去論斷誰是誰非。應彼此尊重各教會的傳統,只要大家好好地忠心事奉神就行。基於在浸信會中,除了有些浸信教會稱終身執事為「會佐」外,大多數浸信教會有任期的執事和終身的執事,都稱為「執事」。
教會的長老、執事的稱呼是來自聖經,故長執職事的沿革,必須從聖經的記載來研究。從經文記載他們事奉的功能和範圍,便可以了解聖經中長執的角色,有兩段最基本的經文:
「那時,門徒增多,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,向希伯來人發怨言,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。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,對他們說:我們撇下神的道,去管理飯食,原來是不合宜的。所以弟兄們,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的人,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。」(使徒行傳六章1-3節)
「作執事的也是如此,必須端莊、不一口兩舌、不好喝酒、不貪不義之財,要存清潔的良心、固守真道的奧秘。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,若沒有可責之處,然後叫他們作執事。女執事也是如此,必須端莊、不說讒言、有節制、凡事忠心。執事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因為善作執事的,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,並且在基督耶穌裏的真道上大有膽量。」(提摩太前書三章8-13節)
在使徒行傳六章1-3節這段經文,更沒有提到「執事」這個名稱,只是提到有七個人出來服事。究竟監督、長老、執事與傳道人(即當時的使徒)之間有什麼分別?因編幅關係,無法與讀者分享,願教牧同工與長執們,忠誠事主,一同守望神的家,在事奉中成為信徒的榜樣和屬靈的導師。
作者簡介:張傳華1975年畢業於伯特利神學院,獲神學學士學位。1985年獲建道神學院教牧學碩士,2008年獲建道神學院教牧學博士。1983年3月13日按立為牧師。曾任銅鑼灣潮語浸信會佈道所、灣仔浸信會、九龍城浸信會事奉、加拿大多倫多愛證浸信會主任牧師。現任美加華人浸信會聯會總幹事。1975年畢業至今,事主40年。